前 言
本标准按GB/T 1.1-2009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编制。
本标准由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提出。
本标准由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、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江苏省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起草。
标准主要起草人:韩城、徐双、江成玉、黄洁、李萌、孙铁波、时恩早、张云飞等。
盱眙龙虾分等分级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盱眙龙虾的分等分级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识。
本标准适用于盱眙龙虾的分等分级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2733-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
GB/T 10220-2012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总论
GB/T 12315-2008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排序法
GB/T 30891-2014 水产品抽样规范
GB/T 191-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SC/T 3016-2004 水产品抽样方法
GB/T 5737-1995 食品塑料周转箱
3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盱眙龙虾
符合在江苏省盱眙县境内自然生长,其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盱眙龙虾的活体。
4要求
4.1盱眙龙虾的分级
盱眙龙虾的分级指标见表1。
表1盱眙龙虾分级指标
项目 | 虾王 | 两虾 | 特大 | 大号 | 中号 | 小号 |
重量/g | ≥70 | 50~70 | 45~50 | 40~45 | 30~40 | 20~30 |
体长/cm | ≥10 | ≥9 | ≥8.5 | ≥8 | ≥7 | ≥5.5 |
4.2盱眙龙虾的分等
盱眙龙虾的分等指标见表2。
项目 | 特等 | 一等 | 二等 | |
行动 | 反应敏捷 | 反应迅速 | 行动正常 | |
体色 | 头胸甲、腹甲及螯足、步足呈红色,腹部呈白色 | 头胸甲、腹甲及螯足、步足呈红色或浅红带青色,腹部呈白或者粉红色 | 头胸甲、腹甲及螯足、步足呈浅红带青色,腹部呈粉红色 | |
体表 | 体表光洁,无附着物 | 少量附着物 | 少量黑垢 | |
鳃 | 鳃灰白色,清洁无病变、无异物、无异味 | 鳃灰白色或土黄色,清洁无病变、无异物、无异味 | 鳃灰白色或土黄色,无病变、无异味 | |
气味 | 气味正常,无异味 | 气味正常,无异味 | 气味正常,无异味 | |
畸形率(%)≤ | 2 | 5 | 10 | |
损伤率(%)≤ | 3 | 8 | 15 | |
肌肉/(%) ≥ | 23.5 | 22.3 | 21.8 | |
性腺/(%) ≥ | 雄虾 | 2.2 | 2 | 1.8 |
雌虾 | 6.5 | 6.2 | 6 |
4.3卫生指标
应符合GB2733-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的规定。
5检验方法
5.1分级指标检验
5.1.1重量
用精度0.01g的天平称量虾重。
5.1.2体长
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,将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,用精度0.1cm钢尺测定龙虾体长。
5.2分等指标检验
5.2.1行动、体色、体表、鳃、气味
在光线充足,无异味的环境中,将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,用目测、手指压、鼻嗅等进行感官检验。
5.2.2畸形率、损伤率
目测、计数,取其算术平均值。
5.2.3肌肉、性腺
取龙虾肌肉与性腺部分,用感量不低于0.01g 天平分类称重、计算,取其算术平均值。
6检验规则
6.1取样规则
样品按照GB/T 30891-2014水产品抽样规范中的要求取样。
6.2验收规则
a) 同一级别盱眙龙虾的指标允许<10%的误差,若指标≥10%,则降级处理。
b) 一批盱眙龙虾如有异味,或安全卫生指标一项不合格,或机械损伤、或死虾>5%的,该批盱眙龙虾为不合格产品。
7包装
7.1包装要求
同一包装箱、包装盒、包装袋或周转框内盱眙龙虾的等级、规格应一致,包装内的产品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产品的代表性。包装不应对龙虾造成损伤,包装内不得有异物。
7.2包装材料
包装材料应干净、干燥、无毒、无异味、牢固、中间无突出物、耐压、易搬运。塑料周转箱应符合GB/T 5737的规定。
8标识
包装应符合GB/T 191的规定,在标签上应包括产品名称、等级、产品的标准编号、生产单位及详细地址、产地、净含量、捕捞、包装日期等具体内容。标注内容应字迹清晰、规范、完整、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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